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秦文峰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秦文峰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秦文峰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秦文峰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18年8月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guī)定和楊景海檢察長的提名,因秦文峰嚴重違紀,決定撤銷其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