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超碰人人做人人爱ⅴa,国产偷人妻精品一区二区在线,av老司机亚洲精品天堂,久久99国产综合精品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1. 【頒布時間】2018-8-21
    2. 【標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3. 【發(fā)文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司法部
    6. 【法規(guī)來源】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8-08/24/tzwj_38814.html

    7. 【法規(guī)全文】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司法部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應試規(guī)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場秩序,確?荚嚬焦鶕秶医y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應當遵守本規(guī)則。

    第三條 應試人員應當尊重監(jiān)考人員,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服從監(jiān)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

    第四條 應試人員應當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經考務安全管理系統核驗身份后進入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無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第五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前四十五分鐘內可以進入考場。

    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考試結束前六十分鐘內,應試人員經監(jiān)考員同意后可以交卷離開考場。

    第六條 應試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考試紀律:

    (一)不得在考場內喧嘩、走動等影響他人考試或者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喧嘩等影響考試秩序;

    (二)不得在考場內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勢等方式傳遞信息;

    (三)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答卷),不得窺視、抄襲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襲;

    (四)不得在規(guī)定時間以外答題;

    (五)不得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和考場配發(fā)材料帶出考場,不得抄寫試題或者以任何形式將試題信息進行記錄、存儲、傳輸出考場;

    (六)不得有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書籍、筆記本、紙張、報刊、電子用品、存儲設備及通信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紙鎏峁┪木叩,應試人員不得自行帶入。

    第八條 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應當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監(jiān)考員查驗。

    第九條 應試人員違反本規(guī)則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據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第三章 計算機化考試

    第十條 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開始前,根據監(jiān)考員的要求和提示,登錄考試系統,填寫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閱讀考生須知、注意事項等,核對考試相關信息并進行確認。遇有無法登錄、計算機系統或網絡通訊故障、信息錯誤等情形的,應試人員應當及時向監(jiān)考員報告。

    第十一條 應試人員應當按照監(jiān)考員的指令和規(guī)定的步驟操作計算機,使用鼠標和鍵盤在設定的答題區(qū)域內答題并保存答題結果,不得執(zhí)行其他操作。

    第十二條 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擅自關閉計算機、調整計算機顯示屏擺放位置和角度、搬動主機箱、更換鍵盤和鼠標等外接設備,不得在考試機上插入硬件和安裝軟件。

    第十三條 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jiān)考員解釋試題。如出現試題內容顯示不全、識別率低、切換緩慢等情形的,可以舉手報告,經監(jiān)考員同意后詢問。

    第十四條 考試期間,如出現網絡故障、電力故障、設備故障等異常情況的,應試人員應當及時向監(jiān)考員報告,服從監(jiān)考員安排,耐心等待解決。

    非因應試人員自身原因出現的設備故障導致延誤答題的,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補時、補考。

    第十五條 應試人員因自身原因導致電子試卷下載延遲、題目漏答、考試設備損毀、電子答題數據上傳有誤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考試結束指令發(fā)出后,應試人員應當立即停止答題,系統自動回收電子答題數據。應試人員應當待監(jiān)考員確認電子答題數據全部上傳后,有序離開考場。

    第十七條 應試人員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電子答題數據,導致系統不能正確記錄相關信息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章 紙筆考試

    第十八條 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開始后三十分鐘內,按照要求在試卷(答卷)標明的位置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供監(jiān)考員現場查驗。

    應試人員不得在答卷上標記或者在非署名處署名。

    第十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規(guī)定用筆,在答卷設定的答題區(qū)域作答。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

    第二十條 因應試人員自身原因致使試卷(答卷)損毀、污皺的,不予更換。

    第二十一條 因應試人員自身原因損壞試卷(答卷),填寫(填涂)不清,錯填、漏填姓名、準考證號,或者答題位置錯誤、順序顛倒,導致無法識別姓名、準考證號,無法掃描和判讀答題內容或者導致答題評分失準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jiān)考員解釋試題,但遇有試卷(答卷)分發(fā)錯誤、印刷不清等問題的,可以舉手并經監(jiān)考員同意后詢問。

    第二十三條 考試結束指令發(fā)出后,應試人員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將紙質試卷(答卷)和考場配發(fā)材料放置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員核驗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則由司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免責聲明:
    本站(law-lib.com)法規(guī)文件均轉載自:
    政府網、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