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淄博市城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淄博市城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淄博市城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淄博市城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2017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經(jīng)過審查,決定批準《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淄博市城市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辦法〉的決定》,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