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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jy618.com 2014-1-26 15:24:32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wǎng)
法院要充分聽取法律援助人員意見
最高法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意見答記者問
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要充分聽取法律援助人員的意見;決定書、判決書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載明法律援助機構名稱、法律援助人員姓名以及所屬單位情況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1月26日,《法制日報》記者就意見有關問題采訪了最高法、司法部有關負責人。
保障國家賠償請求權行使
記者:請介紹一下制定出臺意見的背景。
答:為符合條件的申請國家賠償?shù)墓裉峁┓稍,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職責?003年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將“依法請求國家賠償?shù)摹绷袨榱惢臼马椃秶弧?/P>
從人民法院辦理的國家賠償案件來看,申請國家賠償?shù)墓穸鄬偃鮿萑后w,本身經(jīng)濟狀況比較困難,并且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不能很好地主張自身合法權益。為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依法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規(guī)范和促進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最高法、司法部制定出臺了意見。
在我國法治建設深入推進、人民群眾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的新形勢下,就人民法院辦理的國家賠償案件法律援助工作進行規(guī)范,對于更好地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進一步發(fā)揮法律援助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
法定時限內盡快審查辦理
記者:意見為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獲得國家賠償法律援助作了哪些規(guī)定?
答:保障符合條件的公民及時獲得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是意見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對于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我們在總結近年來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活動相關經(jīng)驗基礎上,就有關措施作出規(guī)定。
一是推行援務公開。采取多種形式公布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條件、程序、賠償請求人的權利義務等,讓公眾了解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相關知識。
二是暢通申請渠道。充分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在解答咨詢、轉交申請等方面的作用,暢通“12348”法律服務熱線,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人民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公民尋求國家賠償法律援助。
三是提高審批工作效率。法律援助機構對公民提出的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申請進行審查,要在法定時限內盡可能縮短時間;對無罪被羈押的公民申請國家賠償,經(jīng)人民法院確認其無經(jīng)濟來源的,可以認定賠償請求人符合經(jīng)濟困難標準;對申請事項具有法定緊急或者特殊情況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先行給予法律援助,事后補辦有關手續(xù)。
與此同時,為方便困難群眾及時申請獲得國家賠償,意見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公布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條件、程序、賠償請求人的權利義務;應當在立案時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國家賠償?shù)墓,如果?jīng)濟困難可以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跟蹤監(jiān)督促辦案質量提高
記者:請談談意見在提高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質量和效果方面的具體要求。
答: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意見在總結實踐經(jīng)驗基礎上,結合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機構相關工作職責,提出保障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具體措施。
首先,完善案件指派工作。法律援助機構根據(jù)國家賠償案件類型,綜合法律援助人員專業(yè)特長、賠償請求人特點和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承辦機構及人員,有條件的地方推行點援制。
其次,明確承辦法官和法律援助人員具體工作要求。法律援助機構要引導法律援助人員認真做好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參加庭審或者質證等工作,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案情,從維護賠償請求人利益出發(fā)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促進解決其合法合理賠償請求。承辦法官和法律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要注重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幫助賠償請求人正確理解案件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促進賠償請求人服判息訴。
再次,加強案件質量管理。法律援助機構根據(jù)國家賠償案件特點完善辦案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制,綜合運用案件質量評估、案卷檢查評比、回訪賠償請求人等方式開展質量監(jiān)管,重點加強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辦理的跟蹤監(jiān)督。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法律援助人員有違法行為或者損害賠償請求人利益的,要及時向法律援助機構通報有關情況,督促法律援助人員依法依規(guī)辦理案件。
為提升國家賠償案件辦理效果,意見結合此類案件特點,就創(chuàng)新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效果延伸機制作了規(guī)定:建立糾紛調解工作機制;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引導法律援助人員選擇對賠償請求人最有利的方式解決糾紛,對于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根據(jù)賠償請求人意愿,盡量采用調解方式處理,努力實現(xiàn)案結事了。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機制;指導法律援助人員依法妥善處理和化解糾紛,努力解決賠償請求人的合理訴求,做好無罪被羈押公民的安撫工作,并通過引進社會工作者加入法律援助工作、開通心理熱線等方式,加強對賠償請求人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努力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建立宣傳引導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wǎng)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涌現(xiàn)出的好經(jīng)驗好做法,為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開展營造良好氛圍,并對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現(xiàn)的先進典型和經(jīng)驗,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推廣,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
裁決書載明法律援助信息
記者:意見就加大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作了哪些規(guī)定?
答:為促進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案件順利辦理,意見從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加強辦案保障和加強協(xié)調配合機制建設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加強辦案保障方面,人民法院要為法律援助人員代理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對于法律援助人員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依法予以積極支持;對法律援助人員復制相關材料的費用,應當予以免收。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要充分聽取法律援助人員的意見,并記錄在案;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作出的決定書、判決書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載明法律援助機構名稱、法律援助人員姓名以及所屬單位情況等。司法行政機關要綜合采取增強社會認可度、完善激勵表彰機制、提高辦案補貼標準等方法,調動法律援助人員辦理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案件積極性,根據(jù)需要與有關機關、單位進行協(xié)調,加大對案件辦理工作支持力度。
在工作銜接配合機制建設方面,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機構就確定或更換法律援助人員、變更聽取意見時間、終止法律援助等情況及時進行溝通,相互通報案件辦理進展情況。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相關工作銜接順暢。
法制網(wǎng)北京1月26日訊
法制網(wǎng)記者 周斌
日期:2014-1-26 15:24:32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