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超碰人人做人人爱ⅴa,国产偷人妻精品一区二区在线,av老司机亚洲精品天堂,久久99国产综合精品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5)汶刑初字第275號

    ——山東省汶上縣人民法院(2015-8-17)



    (2015)汶刑初字第275號
    公訴機關汶上縣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武某某,男,1968年3月17日出生于山東省陽谷縣,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聊城市陽谷縣。因本案于2014年11月10日被汶上縣公安局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15年8月12日被逮捕。現(xiàn)羈押于汶上縣看守所。
    辯護人袁清旺,山東振陽律師事務所律師。
    汶上縣人民檢察院以汶檢公訴刑訴(2015)27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并建議本院適用簡易程序。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邵華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武某某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
    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9月21日0時30分許,被告人武某某駕駛魯P5××××重型半掛牽引車∕魯PL×××掛重型普通半掛車沿337省道由梁山向濟寧方向行駛至汶上縣與任城區(qū)界牌附近時,與由西向東橫穿馬路的無名男相撞,造成無名男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經認定,武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被害人無名男的身份未得到證實。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武某某的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武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無辯解。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被告人武某某系初犯,系自首,承擔次要責任,犯罪情節(jié)一般,已墊付喪葬費一萬三千八百元,交納賠償保證金二十萬元,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起訴指控的事實一致。
    另查明,被告人武某某于案發(fā)后主動撥打報警電話,并在現(xiàn)場等待公安機關處理,后跟隨公安機關民警到汶上縣交警隊投案自首;其已墊付喪葬費一萬三千八百元,并向本院預交賠償款二十萬元。
    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供并經庭審質證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尸體檢驗報告、濟寧市公安局法醫(yī)物證檢驗報告,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筆錄、現(xiàn)場圖、照片,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記表、全國常住人口詳細查詢結果、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汶上縣公安局啟事及登報信息、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接受證據(jù)清單、辦案說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保險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以及被告人武某某的供述等證據(jù)予以證實。被告人武某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辯護人提供并經質證的山東省非稅收入通用票據(jù)、收款收據(jù)、山東省資金往來結算票據(jù)等證據(jù)證實被告人武某某已墊付喪葬費一萬三千八百元,并預交賠償款二十萬元。
    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武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成立。
    被告人武某某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已經預交賠償款,亦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故辯護人關于被告人武某某系初犯,系自首,已墊付喪葬費一萬三千八百元,交納賠償保證金二十萬元,可以從輕處罰的辯護理由成立,可予采納;其他辯護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審判員 劉 歌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書記員 李衛(wèi)峰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wǎng)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